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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和分配机制改革助推黄冈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10 10:45:00 来源:

今年以来,黄冈产业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择优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催生园区发展活力和动力,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今年3月,《黄冈产业园人事制度和分配机制改革总体方案》已全面出台。3月28日,黄冈产业园召开改革动员大会,拉开了园区的改革正式的序幕。截止5月9日,已完成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正、副职、内设机构主办岗位三个批次的聘任工作。

一是改革管理服务体系。


在不突破市编委核定的内设机构个数的前提下,根据发展需要整合相关职能,优化园区组织架构,推行“大部制”管理,按照项目引进(招商局)、投资建设(规划建设局)、达产运营(经济发展局)、综合保障(综合办公室、财政局)等要求科学设置组织机构,承接市级权限,落实清单管理,打造高效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改革人事管理方式。


在园区全体干部中,打破身份界限,推行全员聘任制,聘任期满,考核合格,重新聘任,实行“双轨运行”管理,即,干部编制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一是科学设岗,以岗定责。改革后不再增加市编委核定的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岗位,以岗定责,合理核定人员规模,真正做到“因事设岗、人岗结合”。二是全员聘任,“双轨运行”。实行全员岗位聘任,每个聘期三年,推行“双轨运行”管理,园区根据需要可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纪检监察、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原则上不纳入市场化招聘。三是双向选择,优胜劣汰。建立“管委会一工作部门一责任主管”三个层级的扁平化管理架构,分层级进行岗位聘任,实行分管领导聘用部门主管,部门主管选聘员工,员工选择部门的“双向聘任”机制。对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位列最后一名的,编制内人员退出改革体系,领取档案工资待岗学习;聘用人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是改革考核评价体系。


以园区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总依据,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健全激励机制,推行全员KPI(关键指标)绩效考评,建立客观的评价机制和考评体系,实现考核工作由“主观评价”向“量化考评”转变。一是确立目标。市委、市政府对园区实行差异化考核。为保证全面完成园区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园区建立与其相对应的KPI绩效指标体系。二是核定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园区建立的指标体系制定“KPI绩效指标体系”方案,根据园区发展战略层层分解关键指标,提炼各层级KPI指标库。明确所有人员的KPI指标,确保业绩考评建立在量化基础之上。三是结果运用。园区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组建KPI绩效考核机构,每季度对所有人员KPI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评先评优、奖惩激励等挂钩,并作为职务调整、岗位变动以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是改革分配激励机制。

按照“以岗定薪、稳住基本、加大激励、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KPI绩效工资薪酬体系,薪酬直接与KPI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改革后编制内人员不再同时享受基本工资、各项津补贴政策,不再按照原职务职级和档案标准执行;“五险两金”缴纳基数和提取基数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编制外聘用人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实行全员聘任后,薪酬标准根据岗位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可根据个人业绩表现给予物质奖励,实现薪酬管理由“固定工资”向“浮动薪酬”转变。建立工作人员薪酬收入与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状况“双挂钩”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后,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后,园区工作人员人均薪酬可高出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人均工资收入的50%以上。


     东风吹来满眼春,潮起正是扬帆时。园区人事制度和分配机制改革唤起了干部职工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点燃了干事创业的激情。4月30日,在市区5个园区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拉练考核中,黄冈产业园各项考核指标遥遥领先,名列第一。


下一步,园区将结合市委考核办下达的考核指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到岗到人,做到“千金重担有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和“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通过改革,改出昂扬向上的精气神,迸发大干快上的新活力,凝聚起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